《番外》有发生过

  (有发生过)
  门上贴了一张字条,很潦草地写着I have moved。末尾的签名是Jaspe.Reed。我狠狠地撕下那张字条。
  我开门进去,马上看见客厅的墙架空出一格,茶几上除了堆着昨天的晚餐,还有一堆书报杂志,沙发上还丢了几件衣服,到处乱七八糟,好像经歷过一场混战似的。我把背包丢在地上,忙到房间去看。好在没有丢掉什么,除了一本讲社会学的书。真不知道Jaspe为什么带走它。
  「混蛋!该死的——」我骂道,倒上床去。
  正要闭眼,有人在门外砰砰地敲。本不要理了,可是敲得太响,简直不能忽视。我很费劲才爬起来去开门。
  门外站着一位典型的美国人老太太,骄傲又势利,爱找麻烦。这是我的房东,她住在一楼。我把门掩去一半,笑道:「Longman太太,有什么事吗?怎么不打电话,还特地上楼来?」
  Longman太太用那对小眼睛穿过镜片打量我。她道:「我至少打过五通电话了!你和另一位先生一次也没有接起来。」
  我道:「哦,我刚才去上课。是什么事?」
  她讲:「我决定调涨房租。」
  我愣住,立刻抗议:「但是合约上写了一年内都不——」
  她截断我的话,拿出一张纸,「上面也写了,假如物价大幅上升,我有权调涨——」
  我瞪大眼,看着纸上被红笔画着的一行英文字,一时无语。实在不得不更气恨Jaspe。是他介绍,我才到这里住的。那时候找房子找得急,也没有考虑太多。
  她略抿嘴,说:「我猜你是忘记了,不要紧,我不介意。」
  耳边听她叨叨地讲起调涨的原因。我只敷衍,等她终于走了。我甩上门,立刻决定要搬家。
  这之前,我先给Jaspe打电话。
  那边响了好两声也不接。我对着电话骂,可是也只能掛断。
  那混蛋——Jaspe是我在哥伦比亚的学生活动上认识的。他是同志,我也是。他是念医学的。坦白说,长相不是我喜欢的样子,可是身材真的好。那天大概喝酒,我反正意乱情迷,忘记他是一个很混蛋的人。
  到美国之前,我已经非常认识过我自己。我这一生只会喜欢男人。这件事,家中非常不谅解,父母兄姐个个怪罪我,又大环境各方面的不友善,乾脆出国。我申请到一笔奖学金,学费不必愁,可是跟家里关係闹僵,生活费要很想办法。我从第一学期开始,一直都是同时做着三份的家教。
  我找出皮夹翻看,里面没有多少钱。存在银行的也不多,Jaspe未留他的那份房租,全要算到我头上了。现在搬家实在困难。可是不搬家,简直一天都不能忍受。隔天去学校上好课,我便到附近的公车站牌看租房的条子。
  正看着,有人喊我:「Ethan!」
  我转头,是同个班上的一个美国人女孩Honey。我道:「是你啊,你在这里做什么?」
  Honey一面指指后面的女朋友,一面笑道:「去吃饭,你呢?要不要一起去?」
  我摇手道:「再见。」
  Honey并不走,向站牌看,「咦,你要找房子吗?」
  我还没说话,旁边走过一个女孩子很大声地喊着什么。因说中文,我不禁注意。是班上同样来自台湾的张海嫻。
  在她前面有一个黑头发高瘦的男孩子回了头。是东方面孔,乾乾净净,很帅气。张海嫻走向他,递了一个什么东西。那男孩子接过去,露出笑。
  Honey在旁边说:「是那个交换学生。」
  我茫然问:「什么交换学生?班上的吗?」
  Honey笑道:「你不知道啊?在前天就来啦,啊!好像跟你一样,都是从台湾来的。」
  我愣住,看到张海嫻和那男孩子一道走了。我问:「Halle跟他很熟悉吗?」
  Honey向我看,笑一笑道:「我怎么知道?那你跟Halle熟悉吗?」
  我不由要白眼。眾所皆知,张海嫻是很怪的人。不能说是特立独行,反正就是怪。我跟她同乡,但是同班到现在,谈话不超过一句。应该除了教授,没有人要特别和她说话。
  Honey是哈哈笑。又拖我一块吃饭,我还是婉拒。跟她一起的女朋友好像不高兴似的催促几下,她才走了。
  我在这里又待了一下,撕下两三张条子也走了。我准备去吃点东西。附近有很多快餐车,有一个是卖墨西哥玉米饼,饼里面夹烤肉和蔬菜,浇着红红的辣酱,够味又好吃。主要也是非常便宜。
  我向那台餐车走去。今天买的人不少,已经排起队伍。我看到排在我前面的人,怔了一下。是刚才那个男孩子。
  大概察觉后面有人排上来,他转头看。我想,果然好合胃口。当然还因为看见家乡的人不免要有些亲切。
  我马上用中文打起招呼:「哈囉。」
  他先好像吓一跳,可是看看我,便笑道:「你好。」
  我讲着,一面伸出手:「听你的口音就知道从台湾来的,好巧啊,我也是,我叫邱亦森。」
  他跟我握一下手,彷彿侷促地说:「我姓程,程景诚。」
  我问他要怎么写,他似一怔,突然从外衣口袋拿出一张证件。想不到是他在国内学校的学生证。我望一眼上面的照片,点着头。再跟他讲:「对了,我的英文名字就叫Ethan。」
  我拼给他听。程景诚点头,笑一笑道:「哦。」
  我也笑。可是以后都要时常感叹这一段,真是自作孽。
  假如时光倒流,我一定不去搭訕程景诚。或者换个想法。他并不好像外表那样子的纯良。并非他多坏,他绝对是一个好人。可是难招惹。好像一块糖,吃了会上癮,要腻在其中,但是甜蜜的太短。跟他做朋友很好,当情人太累。好在从未发生过。
  他跟我是不同的。但是在那时候,直觉彷彿无用。后来就知道了他不抗拒男人,而女人亦不断。两方面一个换一个,在我看,有的连感情都谈不上。
  那天买着辣酱玉米饼,我有意思地绊住程景诚谈天。他跟我一起站在街边吃饼,非常随兴。他要在这里待上一年,问他选课,有的部份和我重叠。他在国内的学校系别排名都高。他的英文流利,非一般口语也应答得很好。我诧异道:「当初你就该直接申请来美国读大学吧。」
  程景诚只是笑。我问他:「对了,你找到地方住了吧,室友人怎么样?」
  程景诚道:「我目前自己住。」
  我吃完最后一口饼,问:「那你找不找室友啊?」
  程景诚似一怔,看着我笑了。
  后来跟他一起回去。搭地铁,他不住在学校附近。在三十六街,靠近时代广场那里的公寓,最上打通的两层楼。楼下是客厅厨房,还有一间书房。楼上有三间房。主卧位在廊道最末端。我看看后,选择最近楼梯的第一间。
  简直想不到能住到这样好的地方。交通也便利,地铁站就在附近,乘一号线就可以直达学校。
  程景诚算我很少的租金。几乎只是水电费用。他道:「我不知道一般行情是多少。」
  我告诉他。他点点头,但是也没有调价钱。他也不用签约。房子是他家里的,他说他自己也是借住,就免了。
  我不免要问他家里,他说两句,可是很含糊。我也不多问,来日方长。总之我成为他的室友。
  谈定那天,我先说回去收拾,到门口想一想,还是坦承:「我要告诉你一件事,我是同性恋。」
  程景诚看着很镇定。他道:「好,我知道了。」
  我不语。当时国内不像现在风气开放,对同志可以说非常恶意。虽然国外也非完全友善。可是不料他这种反应,几乎是冷淡。想想,我拿出公寓钥匙,「假如你现在反悔,我会接受,反正没有签约,我另外去找房子。」
  程景诚这才好像讶异,他道:「不用这么严重。」顿一顿,「我只有一个问题,你会带人回来过夜吗?」
  我当然说不会。况且有一个这样帅的房东,找人回去简直天理不容。不过后来我很明白跟他的不可能。不然一定天天生气。
  搬过去后,相处上没有大的问题。只有一点,程景诚不会做饭。天天外食花销要很可惊,通常我一向有空会做,不然找便宜的餐车食物。我拖他一起上超市,在那里碰见张海嫻。
  是张海嫻先过来打招呼。当然是对着程景诚。我第一次很仔细地看见张海嫻的样子,很普通,跟时下的年轻女孩子没有不同。可是绝对不会想打交道。
  张海嫻也不理我,跟程景诚说完话就走了。
  我问程景诚和张海嫻的关係。他说透过台湾同学会认识的。我从不去和那些人打交道。他们当然很好,是我这个人太讨厌。
  走回公寓时,我道:「我看Halle老是找你,不会是对你有意思吧?」
  程景诚哈哈笑,不搭腔。
  我趁机问:「你喜欢什么样子的人?」
  程景诚彷彿心不在焉,嘴里道:「不知道,顺眼就好。」
  我默然,又问:「你交过对象吗?」
  程景诚呵一声点头。我想了想,说:「不要做饭了,今晚我不用家教,我们去酒吧玩。」
  去的酒吧叫wiwi,在格林威治那里。酒吧里有男有女,异性恋和同性恋。看见男人和男人,程景诚好像也不感到奇怪。我叫了酒,随口地讲些圈内的事。后来又叫了一次酒。他的酒量不错。
  过一下子有人来打招呼。是曾经好过的,叫做Oliver的美国男孩子。他跟我们一起喝酒,那眼神越来越有点意思。美色当前,当然不拒绝。这里有舞池,Oliver邀我下去跳,身体紧贴着,简直天雷勾动地火。
  之后舞不也跳了,转移阵地。我向来都满意这里的洗手间,乾净,气味又好。只是隔间太少了。
  重回到吧台,程景诚还在。不过他身边坐着一个女人。两人在搭话。看见我回来,那女人彷彿失落,又笑得曖昧。
  等她走开,我问:「她在搭訕你吧,怎么就走了?」
  程景诚笑道:「可能她以为我们是在一起的。」
  我哈哈笑。他又说:「那个Oliver呢?」
  我道:「他有事先走了,我们也走吧。」
  走出酒吧,他突然问:「你跟Oliver刚才去做了吗?」
  我差点没被口水噎住了。我看他,莫名地尷尬。他倒是笑起来。又走两步,我问:「你有没有跟男人接吻过?」
  他不说话,还是笑。我没有抓住他吻下去。我想,他大概只喜欢女人。后来又晓得他在台湾有位关係曖昧的女性对象。我跟他玩笑,顺便澄清跟Oliver的关係。他好像不意外。以后发现到我还是想错他了。
  有一天正好星期五,再到wiwi。我下去舞池玩,留他在吧台。我拥住面前的一个男孩子,向他那里望去,他正跟一个白人男人接吻。
  快到圣诞节时,程景诚告诉我,他有个朋友在节日期间要到纽约来,对方和一个同学准备住到他这里。我没有意见,可是很好奇他的那个朋友。
  跟他同住一段时间,我注意到他时常在晚上用网路和一个人聊天。有一次一起在客厅写报告,他正好走开,我装不经意看他的电脑,画面上还留着对话框。交谈对象名字署名为宽宜。因问:「你那朋友叫什么名字?」
  他道:「哦,赵宽宜。」
  我本来还有话,想想先不说了。
  圣诞节前两天,我看见到那位赵宽宜。是高高瘦瘦的,很漂亮。那五官不完全东方人的样子。又染金发,更显出那对眼珠子的顏色,不是完全的黑色。想不到是这样的类型。我一时不知道要惊艳或者什么样的心情。
  他笑得懒洋洋似的,向程景诚打招呼,并不介绍一道的同学,也不向我看。跟程景诚一面说话,一起上楼。我向着被丢下的男孩子望去。那是个拉丁裔男孩。他彷彿不介意,笑一笑。可是笑里隐约有落寞。我看得懂。
  上楼后,程景诚才向我介绍。赵宽宜对我点点头,神气淡淡的。他喊他的同学。同样介绍过,随便说两句,跟他的同学去楼上休息了。
  我问程景诚:「你跟他认识很久了吗?」
  程景诚道:「嗯,认识差不多要十年了。」
  我默然,再问:「他是吗?」
  程景诚不说话。他一定知道我的意思。他之后笑笑,道:「你不用打他主意,他不是,很多女朋友的。」
  我未语。因其实更想问的是他——你是不是?
  后来我向他说赵宽宜的同学应是同志。他好像不惊讶,可是沉默。
  坦白说,我真不知道怎么形容赵宽宜这个人。或者因为是谈不够深。他对不熟悉的人有些淡,可是我感觉,有时候他和他那同学也不很热络。但是跟程景诚则是一直很亲近。
  有一天我用藉口拖住那拉丁男孩出门。我跟那叫做Lucas的男孩子在超市外面喝掉半打的啤酒。他向我问程景诚。我笑笑,反过来打听赵宽宜。他哈哈笑。他说赵宽宜是个如何好的人。我想,那是因为喜欢了。我突然想知道程景诚究竟怎么想。
  回到公寓,也不知道程景诚他们聊了什么,一个沉默,一个开怀。赵宽宜搂住Lucas,说上酒吧。那笑意斑斕,简直不能注视。他到这里的几天,我从未见过他这么笑。以后也不曾。我当时不由要去望程景诚。他只是看着赵宽宜。
  后来都去了附近的酒吧。
  大概假期,店里客人多,气氛高昂,大家都喝了不少。等到我注意到程景诚时,他已经伏在吧台上。我第一次看他喝醉。我把他搀起来,他走得很不稳,连带我也不能好好地走。有人扶我一把,顺手将程景诚带过去。是赵宽宜,他讲帮个忙,一面将程景诚背到身后。我好一下子才反应。
  赵宽宜揹着程景诚走一路。酒吧距离公寓不远,也要走上几个街口。况且之前下过雪,走得更慢。我跟在后面,Lucas亦是。我跟他都不说话。倒是赵宽宜一直不知道在哼着什么歌。
  隔天,赵宽宜他们一大早便离开了。
  程景诚宿醉起来,前晚的事一句都不提。他不提,我也不说。那晚在酒吧,我是看到赵宽宜和一个男人接吻。
  他还是在晚上以网路和那赵宽宜谈天。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,问他:「你是不是喜欢他?」
  他没有回答我。新年后有一天,在餐厅时,我听见Honey跟旁人谈到了他。他在和张海嫻的室友约会。张海嫻的室友在新闻学院,名气不小,是很漂亮的美国人女孩子。
  Honey道:「好像Halle本来不知道,昨天在宿舍楼下撞见他们接吻,听说尖叫的跑走了,不知道多晚才回去,今天早上眼睛那么红,该不会躲在被子里哭了一晚?」
  大家笑成一团。后面又说什么,我不再听,走出去。经过图书馆,正好看见他,只有他。我喊住他,作不经意地问。
  他不问我怎么知道,可是不否认。我又问:「你怎么认识Allison的?」
  他道:「张海嫻介绍我们认识的。」
  我默然,问:「你喜欢她吗?」
  他彷彿怔了一下,笑一笑,说:「喜欢啊。」
  我才知道,原来有的人连自己的感情都要欺骗。
  一年以后程景诚就回去台湾。
  他和Allison的恋爱期只有一个月。分开是Allison提的,在我们的公寓楼下。他未挽留。至于我,跟程景诚始终友好。他走后,我也未搬家。他在大学毕业后再次来了美国,而我则去到英国学美发。
  拿到学位后,我回过一次台湾。四年前和四年后风气大不同。大概也因为时间久了,家里从不接受到眼不见为净,从而软化。甚至捨不得。以前在家,我是最得宠,从没有离家这样久,不用讲打工吃苦。我想,我多么幸运。圈内有的人花一辈子也得不到家人理解。
  父母有兄姐照顾,我无牵掛,但是不想做制式的工作。当时我应约去伦敦,因缘际会对美发產生兴趣,便留下学艺,一面准备申请学校。而后拿了奖,我回台湾,那时程景诚已经拿到MBA回去做事了。
  我准备开店,问他意见,他什么也不说,是乾脆地投资一笔。在以后我的发廊好像成为他的恋爱告解室,跟某某或谁谁上床或分手总要来说。
  他在男女之间周旋。在我认为他已经和谁都无所谓时,有一天他来,彷彿懊恼。他坐在我旁边,点着菸,一面道:「我们又上床了。」
  我无语。可是知道对象,是讲过的叶文礼。对方和他是一路人,谁都不愿被看穿。况且又同公司。但是越要躲,越不能避。我抬起眉,道:「不要告诉我又是因为喝醉了。」
  他不说话。我只能给他一记白眼。我看看他,手臂横过他肩膀,道:「算了,做都做了,他也不难看,你也不吃亏。」
  程景诚哈哈笑。这时办公室门突然打开,来的是我的男友。大概看我们很亲近地坐在一起,当下走人。
  因为跟程景诚的交情,导致的争吵已经不只一次。我什么办法都哄过,又拿这个吵,实在烦,索性说分手了。以往我交的对象,程景诚都见过,那之后,他彷彿有感觉,次次避开跟我的男友碰面的机会。
  可是之后再交往的Milton,不免又因为他而吵。坦白说,每次劝他该定下来,我也很想过。可是Milton年纪轻,不懂我跟他之间的情份,每次计较,加上很多分歧,还是分了。
  关于赵宽宜,程景诚很少主动去谈。通常是因为我问。我认为他不会不想说,因是太习惯讳莫如深。
  我知道他们闹僵。原因跟一位赵小姐有关係,后来知道是赵宽宜的母亲。他说得含糊。我想他是同情。或者羡慕那么不顾一切地追求爱情。
  过了这样多年,我依旧记得当年圣诞假期的那一晚。我从不告诉他。我认为他们根本不合适。一个太优柔,一个太果断。
  然而他们最后在一起了。非是顺顺利利,几经波折。
  他们第二次分手,我在很久以后才知道。
  那时多风雨,看见赵宽宜澄清的报导,我不以为意。后来又知道程景诚接手他父亲的公司了。看他在记者会上如常谈话,以后他也彷彿不伤心,未有前次那样酒醉过。
  可是如何不心伤?这次我没有问他了。因问不出口。我想,他们真是有太多的不合适,分开也好。痛苦只要一次就够。
  我去买回来一束玫瑰花。
  回到家,Glenn笑道:「咦,怎么买花?」
  我道:「看到就买了。」
  Glenn拿起大衣穿,一面道:「我都弄好了,差不多该出门,不然赶不上。」指一指一隻纸袋:「你拿好酒就可以了。」
  我提了酒,Glenn则提了另一隻袋子一起出门。我坐上驾座,看他系上安全带才开车。
  Glenn是我后来认识的最后一个男友,他是两家店的主厨。跟我交往几年,在上个月变成未婚夫。本来我是不婚主义,大概年纪长了,周围好多人也结婚,便心猿意马,被求婚就答应了。况且Glenn很讲究,事先买好戒指,又在伦敦眼上求婚。谁能拒绝。
  Glenn这时道:「等一下你们先开酒喝,吃的交给我来处理。」
  我道:「遵命。」
  Glenn向我笑了笑。
  很快便去到目的,在阳明山竹子湖往上走一点,那里新近开了一家私房菜馆。老闆有四个,出地或出钱。其中之一是Glenn的朋友,找Glenn试菜,当顾问。
  这世上想不到的事可是太多,老闆名单中也有赵宽宜。
  当时我跟Glenn到餐厅去,碰见程景诚和他在那里,简直吃惊。Glenn和程景诚当然认识,但是两人也未在餐厅碰到过。
  我想,果然是孽缘。
  今天是其中一位老闆的太太生日,餐厅歇业一天,办生日宴。我跟Glenn到达时,大家也差不多到了。Glenn进厨房看看,我将带来的酒打开。我跟一个人对喝,谈着话,向外望出去便看见程景诚。
  他在外面的庭园,两手插在大衣口袋,站在梅花树下,时时望向赵宽宜说话。我当然听不到他们说话。可无非是动听的情话,不然嘴角的笑不会都是那样柔软。
  我突然感到他们其实非常合适。
  他们一起向着这里走来。大概看见我,程景诚招起手。我将酒杯一举。我想,等等或许可以告诉他一件好久远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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